重新定義 Governance:Value Allocation Power
ESG 報告裡的 G,通常談的是董事會結構、法規遵循、風險管理。這是 Corporate Governance(公司治理)的範疇,關注的是企業內部的權力制衡。
但對食品供應鏈而言,更重要的是另一個層次「Value Governance(價值治理)」。
Value Governance 的核心,是一個更直接的問題:
誰決定這瓶鮮乳的一百元怎麼分?
這個問題指向的,不是某個會計科目,而是整條供應鏈的 Value Allocation Power(價值分配權):誰有能力制定規則,誰就決定了成本由誰承擔、利潤由誰獲得、風險由誰吸收。
這個概念,將貫穿本篇所有的分析。
前三篇建立的因果鏈,到這裡才完整:
Cost → Naming → Brand → Trust → Value → Governance → Distribution
Governance 的角色,不是在這條鏈的末端「分錢」,而是從一開始就決定了這條鏈的每一個節點,誰說了算。
▍理論框架一:依賴關係決定 Value Allocation Power
全球價值鏈治理(Global Value Chain Governance)研究有一個核心觀察:供應鏈真正決定競爭力的,不一定是技術,而是「依賴關係」。
這個道理說起來簡單,但影響深遠。
當供應商高度依賴少數買家,買家就自然掌握了制定所有條件的能力:你不喜歡可以走,但你走了之後沒有別的地方去。當雙方相互依賴,規則開始由雙方共同形成,任何一方都無法單獨決定全部。當生產者本身就是品牌的一部分,規則甚至可以由生產者共同決定:因為他們也是股東,他們的利益和品牌的利益是對齊的。
這三種模式,對應的是三種截然不同的 Value Allocation Power 分布。
台灣鮮乳最大的問題,不只是價格,而是整條供應鏈長期停留在第一種模式。
四大乳廠掌控約八成生乳收購市場。酪農的乳牛、土地、設備全部固定,轉換能力幾乎為零。乳廠決定收購量、收購價,2026 年普遍要求酪農減量 2 至 17%,農業部將生乳生產目標下修至 43 萬公噸。
依賴關係決定了 Value Allocation Power 在哪裡。在台灣乳業,它不在農民,不在消費者,甚至不完全在品牌。
一瓶鮮乳的一百元,誰決定怎麼分?
根據中華民國乳業協會及相關媒體報導,一瓶百元鮮乳的收入結構大致如下:
酪農約 30 元;乳廠加工約 30 至 35 元;通路端(含上架費、冷藏費、促銷配合費及各類行政費用)約 35 至 40 元。
但這裡有一件事必須說清楚:這是「收入結構,不是獲利結構」。
以全家便利商店 2025 年為例,根據法說會資料,合併營收首度突破新台幣 1,100 億元,但居高不下的電費、人事成本與租金,讓營業利益率僅剩 1.69%。高毛利是支撐 24 小時、高密度、全程冷鏈通路模式的必要成本,不等於暴利。
「問題的核心從來不是誰賺最多,而是誰掌握了 Value Allocation Power。」
理論框架二:Channel Power:Power 的五個來源
理解台灣通路結構,需要先理解為什麼即使超商的營業利益率只有 1.69%,它仍然是整條鏈裡 Value Allocation Power 最強的一環。
Stern & El-Ansary 的通路權力(Channel Power)理論提供了答案。Power 不等於利潤,Power 來自五個不同的來源:
「強制性權力(Coercive Power)」超商可以拒絕上架、縮減排面、終止合約。農民和品牌對此幾乎沒有對等的威脅能力。你的產品不進我的架,你去哪裡賣?這個問題的答案,決定了誰有強制性 Power。
「獎勵性權力(Reward Power)」黃金陳列位置、端架促銷、新品優先上架:這些「獎勵」以更高的配合費用為交換條件。超商用這些獎勵換取品牌更多的讓步,這是雙向交換,但交換條件由掌握 Power 的一方定義。
「合法性權力(Legitimate Power)」合約條款讓上架費、冷藏電費、促銷配合費、電子發票行政費全部合法化。每一項都有合約依據,品牌難以拒絕,因為拒絕就意味著喪失上架資格。
「專家性權力(Expert Power)」超商掌握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數據:哪個品牌的銷售轉換率最高、哪個時段流量最大、哪個位置的轉換效果最好。品牌和農民不掌握這些數據,必須依賴超商的詮釋和決策。資訊不對稱本身就是一種 Power。
「參照性權力(Referent Power)」在全家或統一超商上架,本身就是一種品質背書。消費者預設架上產品具有基本可信度,讓超商的上架決定本身帶有信任功能:這讓品牌不得不接受上架條件,因為拒絕不只是失去一個通路,也是失去一個信任背書。
這五種 Power 合在一起,解釋了一件重要的事:
便利商店掌握的不是暴利,而是 Value Allocation Power 的五個維度。這是 Power,不是 Profit。
理解這個差別,才能理解為什麼單純批評通路「抽成太高」是不夠的:問題的本質是 Power 的分布,不是利潤的高低。
▍四種 Value Governance Model
把台灣乳業放進國際比較框架,可以看到四種不同的 Value Allocation Power 配置方式。它們不是好壞的排列,而是四種不同的制度選擇,以及每種選擇帶來的結果。
1. Model A:Retail-driven Governance(台灣)
台灣最大的特色,不是自由市場,而是「通路決定市場」。
品牌要不要上架?通路決定。排面多大、放在哪一層?通路決定。什麼時候促銷、降多少?通路決定。新品什麼時候進、進幾個品項?通路決定。合約條款、付款週期、退貨機制?通路決定。
所以真正被管理的,不是品牌,而是品牌必須符合通路的要求。農民在這個框架裡更是完全沒有決策位置:他們甚至連通路是誰都不清楚,因為他們面對的是乳廠,不是通路。這就是 Retail-driven Governance 的本質:
「Value Allocation Power 集中在通路端,品牌和農民都是在這個框架下求生存的人,而不是規則的制定者。」
這個模式不是因為台灣的通路業者有惡意,而是因為依賴關係造就了這個 Power 結構。品牌需要通路的流量,農民需要乳廠的收乳保障,通路和乳廠因此掌握了 Value Allocation Power 的絕大部分。
2. Model B:Cooperative Governance(Arla、FrieslandCampina、Fonterra)
合作社模式的本質,是把 Value Allocation Power 的一部分歸還給農民。
Arla(丹麥):超過一萬名農民是合作社成員也是股東。品牌收益透過乳價、年度分紅和合作社機制回流,農民對品牌收益的分配有制度性的參與權。重要的是,農民不只是供應者,也是決策者:他們在合作社的投票權讓他們可以影響品牌策略和收益分配。
FrieslandCampina(荷蘭):乳價公式完全公開,品質、蛋白質含量、脂肪比例、永續績效全部納入計算。農民知道自己的生乳如何被定價,知道哪些因素讓自己的收入更高,而不是只能接受乳廠告知的數字。透明度本身就是 Value Allocation Power 的一種形式。
Fonterra(紐西蘭):Farmgate Milk Price(農場門口牛乳價格)公式完全公開,農民可以清楚看到國際乳品市場的波動如何影響自己的收購價,可以據此做生產決策。
三個案例,三種不同的合作社形式,但共同指向:「Value Allocation Power 的重新分配,不需要依賴政府干預,而是透過農民集體持股和資訊透明化來實現。」農民不需要更強的談判技巧,他們需要的是一個讓他們有資格參與決策的制度結構。
3. Model C:Government-driven Governance(泰國):反面教材
泰國政府凍結鮮乳零售價,禁止乳廠自行漲價。初衷是保護消費者,讓低收入家庭負擔得起牛奶。這是一個政治上容易理解的決定,但它的後果說明了一件事:「接管 Value Allocation Power,不等於讓 Power 公平分配。」
結果是:乳廠無法轉嫁飼料、電力等上漲的投入成本,只能向最沒有 Power 的一環施壓:酪農。農民的收購價長期無法反映實際成本,中小型酪農大規模退場。2026 年出現每天約 200 公噸過剩生乳無人收購的荒謬局面:農民生產了牛奶,乳廠不需要,政府也沒有辦法讓它流向市場。
Governance 不等於 Government Control。
政府接管了 Value Allocation Power,但它沒有辦法同時管理整條供應鏈的所有成本節點。凍結零售價只是把壓力向上游傳遞,農民仍然是最弱的一環,只是現在壓榨他們的,從市場變成了政策。這不是市場失敗,而是治理失敗:Value Allocation Power 集中在政府手中,卻沒有讓這個 Power 對農民公平。
台灣目前雖然沒有像泰國那樣硬性凍結零售價,但台灣特有的生乳價格評議委員會,在面對國際飼料暴漲與冰磚奶衝擊時,其剛性公式同樣帶有 Model C 的影子。當協商機制無法及時反映成本結構的變化,乳廠選擇的不是調整收購價,而是在合約期滿時以『減量』為手段——2026 年各廠要求酪農減量幅度達 2% 至 17%——把供需失衡的代價悄悄轉移給議價能力最弱的農民。泰國是政策直接壓縮農民,台灣是制度間接逼退農民,路徑不同,結果相似。Governance 不等於 Government Control,但一個缺乏彈性的協商機制,同樣可以成為 Value Allocation Power 傾斜的溫床。
4. Model D:Hybrid Governance(歐盟):制度共同治理
歐盟的模式是:市場自由,但制度設定不可逾越的底線。
UTP 指令(Directive 2019/633)禁止 16 種食品供應鏈中的不公平交易行為,包括生鮮食品付款超過 30 天、片面或追溯性修改合約、強迫供應商支付未事先議定的行銷費用等。這不是道德呼籲,而是法律義務。2023 年歐盟各成員國開展約 1,500 件調查,總罰款超過 2,200 萬歐元。
2026 年 5 月,歐洲議會通過 CMO 改革,要求乳業強制簽訂書面契約、設立價格指標選項、禁止買方繞過生產者組織直接接觸個別農民。2024 年更啟動「農食品鏈觀察站 EU Agri-Food Chain Observatory」,讓供應鏈成本結構和利潤分配對所有利害關係人透明。
這個模式的核心邏輯不是政府決定誰拿多少,而是「政府確保沒有任何一方可以用不公平的手段壓縮他人的 Value Allocation Power」。
沒有任何一方壟斷 Value Allocation Power,而是透過制度讓不同利害關係人的 Power 相互制衡。這是目前最接近系統性公平的治理模型。
理論框架三:藍海策略:Value Allocation Power 可以被重組
Kim & Mauborgne 的藍海策略(Blue Ocean Strategy),提供了理解台灣通路問題與解法最清楚的框架。
「現有通路是一片紅海」。
台灣鮮乳在超商、超市、量販上的競爭,是典型紅海:所有品牌在同一組要素上角力:排面、促銷、上架費、冷藏位置、品牌知名度。競爭框架固定,守門者的 Value Allocation Power 自然最強。
紅海競爭有一個結構性特徵:所有人在爭同一個貨架,掌握貨架的人最大。品牌和農民的 Value Allocation Power 在這個框架下幾乎沒有提升空間,因為競爭條件是由通路定義的,不是由品牌或農民定義的。
藍海策略的核心洞察是:真正的突破不是在原有競爭框架裡做得更好,而是重新定義競爭要素,讓自己在一個完全不同的規則裡競爭。
「新的 Value Channel,不是讓超商抽少一點,而是建立一個不同的競爭框架。」
手搖飲:一個新的 Value Channel
如果治理真正治理的是 Value Allocation Power,那 Power 可以重新分配嗎?
「答案是可以。而且不需要等待制度改革。」
台灣手搖飲店保守估計超過 2 萬家,全部具備每日補貨、全程冷藏、穩定高人流。
迷客夏(Milksha)是台灣目前走得最完整的案例。創辦人林建燁出身酪農家庭,以家族自有的綠光牧場生乳直供門市,形成從牧場到飲料店的垂直整合:農民不是供應者,而是品牌的源頭。農業部從 2025 年起輔導手搖飲連鎖使用國產鮮乳,冰磚奶進口量因此微幅下降 6.3%。
但更大的可能性,在於零售端的延伸。
如果手搖飲店開始販售 500 至 900ml 的零售鮮乳,台灣鮮乳零售通路就會從「超商主導」轉向「多元並存」。
用 Channel Power 理論分析,手搖飲通路的 Power 結構和超商截然不同:
鮮乳不是手搖飲的核心業務,所以它沒有動機用強制性或獎勵性 Power 來壓縮乳品品牌的議價空間。它的獲利來自飲料服務,不來自鮮乳零售的毛利。這意味著廠農和品牌在這個通路裡,可以用更對等的條件合作。
用藍海策略的語言說:「手搖飲不是在紅海裡競爭一個更好的位置,而是建立了一個不同的競爭框架。」
效果不是讓超商抽少一點,而是讓農民和品牌有更多地方可以去。
當替代選項存在,依賴關係就開始改變;依賴關係一旦改變,Value Allocation Power 便開始重新配置。真正被改變的,不只是鮮乳從哪裡賣,而是誰擁有制定交易條件的能力。
這也是本文最重要的一個觀察:治理,不一定只能透過新的法律完成。有時候,一個新的通路,就是一種新的治理。
當市場出現新的 Value Channel,既有通路的壟斷力量便開始鬆動,品牌與農民也開始擁有新的選擇。治理因此不只是政策改革,也可以來自市場結構本身的改變。這不是一個新的商業機會,而是一條重新配置 Value Allocation Power 的制度路徑。
不過,手搖飲通路雖然鬆綁了傳統通路的權力壟斷,卻對供應鏈提出了另一層隱性要求:鮮乳在夏季高溫下的風味穩定性、酸敗風險控管,以及影響拿鐵口感的打發性(Foaming Capability),都需要極高的冷鏈韌性與技術合規能力。這不是價格的競爭,而是技術信任的延伸。換句話說,手搖飲通路的藍海,對鮮乳品牌而言是真實存在的,但進入這個藍海的門票,不是更低的上架費,而是更高的供應鏈穩定性。
Value Governance Matrix:衡量治理成熟度的四個問題
Value Allocation Power 的分布,可以用四個問題來衡量。這四個問題,比任何 ESG 報告的指標都更直指 Value Governance 的核心:
「誰制定價格?」政府、市場、合作社、還是通路?
「誰制定交易條件?」誰決定付款期限、退貨條款、促銷配合要求?
「誰決定品牌能否進入市場?」誰掌握上架的守門權?
「誰分享品牌成功?」當品牌創造了溢價,誰從這個溢價中獲益?
台灣現況:前三個問題的答案幾乎都是「通路和乳品加工大廠」;第四個問題的答案是「農民幾乎分享不到利益」。
這四個問題可以套用到茶葉、咖啡、葡萄酒、橄欖油:任何一個高成本食品產業,都需要回答這四個問題,才能真正理解它的治理結構,才能知道 Value Allocation Power 現在在哪裡,以及它需要被往哪個方向移動。
治理的核心,是 Value Allocation Power
高成本食品真正的競爭,從來不是降低成本,而是建立一套公平的價值分配機制。
品牌可以讓消費者多付三成,但誰決定這三成怎麼流動,是制度的問題,不是市場的問題。台灣的鮮乳品牌在 Identity、Promise、Evidence 三層做出了努力,但在 Value Distribution 這一層,制度框架幾乎是空白的:沒有揭露要求,沒有執法機構,沒有可被外部查核的分配數字。
「ESG 最後真正治理的,不是企業,而是 Value Allocation Power。」
「成本、命名與品牌,共同創造了一瓶鮮乳的價值。治理真正決定的,不是價值有多大,而是誰有資格分享這個價值。」
下一個問題
如果治理決定了 Value Allocation Power 的分布,政府應該扮演什麼角色?台灣過去的政策做了什麼,又還沒做什麼?
→ F&B ESG Observatory|Taiwan Dairy Case Study 05:Policy
主要參考來源
Academic
- Gereffi, G., Humphrey, J., & Sturgeon, T. (2005). The governance of global value chains.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, 12(1), 78–104.
- Stern, L. W., & El-Ansary, A. I. (1972). Marketing Channels. Prentice Hall.
- Kim, W. C., & Mauborgne, R. (2005). Blue Ocean Strategy. Harvard Business Review.
Government / International
- European Commission, Directive (EU) 2019/633 on Unfair Trading Practices(2019)
- European Commission, Report on UTP Directive Implementation(2024 年 4 月)
- European Parliament, CMO Reform Agreement(2026 年 5 月)
- EU Agri-Food Chain Observatory(2024 年 7 月)
Media
- 報導者,夾縫中翻轉被動的廠農關係(2026 年 5 月)
- 上下游新聞,台灣乳業 70 年,435 億產值(2025 年)
- BigGo 財經,全家 FY2025 Q4 法說會報告(2026 年 3 月)
- 世新大學小世界,小農到大廠(2025 年)
- 食力 FoodNEXT,台灣鮮乳價格合理化(2025 年)
- 公視獨立特派員,牛奶可能不是「鮮奶」(2025 年)
- 商業周刊,迷客夏創辦人林建燁經營心法(2019 年)